勒 卒 令 第 十 八
金、鼓、鈴、旂四者各有法。鼓之則進,重鼓則擊。金之則止,重金則退。鈴,傳令也。旂麾之左則左,麾之右則右,奇兵則反是。
一鼓一擊而左,一鼓一擊而右。一步一鼓,步鼓也。十步一鼓,趨鼓也,音不絕,鶩鼓也。商,將鼓也。角,帥鼓也,小鼓,伯鼓也。三鼓同,則將、帥、伯其心一也。奇兵則反是。
鼓失次者有誅,喧嘩者有誅,不聽金、鼓、鈴、旂者有誅。
百人而教戰,教成,合之千人。千人教成,合之萬人。萬人教成,合之三軍。三軍之眾,有分有合,為大戰之法,教成,試之以閱。
方亦勝,圓亦勝,錯斜亦勝,臨險亦勝。敵在山緣而從之,敵在淵沒而從之,求敵如求亡子,從之無疑,故能敗敵而制其命。
夫蚤決先敵,若計不先定,慮不蚤決,則進退不定,疑生必敗。故正兵貴先,奇兵貴後,或先或後,制敵者也。世將不知法者,專命而行,先擊而勇,無不敗者也。
其舉有疑而不疑,其往有信而不信,其致有遲疾而不遲疾,是三者戰之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