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卷 十六、某选郎
事关众望得名时 焉得从中独徇私
弟可乘机先捷足 无如谋算有天知
故事从六品以下佐杂,及教职之需次者,免其赴部投供,惟按次铨选〖铨音迁,犹选也。(庄子注)铨,铨量人物也。(唐书六典)吏部有三铨法。〗。得缺后,以文凭咨交本籍督抚,所以示体恤,免微员跋涉之劳〖(诗经)草行曰跋,水行曰涉。世谓远行为跋涉,本此。〗,守候之累,甚盛意也。顾需次者,以不知选期故,或游幕他省,或挈眷远出,且有病故漏报等事。往往选缺后,辗转咨查,或有竟无下落者,多致员缺虚悬。 依照惯例,凡需递补六品以下的办事人员和杂务人员,以及各级教职的人,无须亲自到吏部递交申请和资历,唯须依次量才推荐选拔。得到职缺以后,把自己的文凭材料上交本人所属的督抚,就可以了。这种程序,体现了对下的体恤和关怀,免得使基层人员跋涉之劳和等候之累,用意是很好的。但是,递补候职的人,不知道选拔日期,有的受聘到外省去充当幕僚,有的携带家眷出了远门,而且还有病故和漏报者等等诸多,往往选拔定职之后,要辗转查找此人下落,有的竟然找不到,因此常常缺员虚职。
会福建某君为选郎〖选郎,即吏部文选司郎中。〗,其弟援例得某官,名次在后,无由得缺。选郎乃倡为新例,命教职之需次者,每年取具本员在籍候选,并无过犯文结,由府县申送督抚咨报到部,方许铨选。如名次在前,而文结未到,即以在后而文到者,越次选用。例既行,令其弟亟回籍具呈。时直省均未知,而其弟文结先到,遂越众得缺。然需次之人,多一次结报,即多一方需索。贫而无力者,明知选期已届,而无可罗掘〖罗掘,借用(唐书张巡传)罗雀掘鼠典。无可罗掘,犹言无可设法也。〗,往往耽搁不行。其乡居及远出者,又多误于不知。
选郎徒以私其弟之故,创为此谋。未及一年,以掌铨有私,为言官所发〖言官,即御史。〗,革职遣戍。其弟得缺后,亦到任未几,即遭罢斥,阴谋何益哉?